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专项检查
2022-01-12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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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凉山州市场监管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州各县市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环节和零售药店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实名登记销售“四类药品”(“一退一止两抗”药品)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1月12日上午,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来到凉山州疾控中心、西昌市疾控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对疫苗进货查验、效期管理、冷链运输与贮存、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新冠疫苗储存、运输环节是否规范,是否落实疫苗储存、运输温度检测记录制度,是否做好疫苗出入库记录和追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疫苗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是否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随后,工作人员对零售药店现场随机抽取“四类药品”品种,检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及销售记录,是否留存供货单位资质证件,是否使用“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购买人基本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做到应登尽登,不漏一人,不漏一药,流向可追溯。

据了解,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州药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清单制管理,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一是加强零售药店管控,落实防控措施。督促药店落实“三码联查”、“人员监测”及“两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购买等防控措施,确保实时掌握疫情动态,发挥药店“哨点”作用。二是加强疫苗监管。定期对全州18家疾控中心、468家接种点新冠疫苗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疫苗来源正规,运输、储藏规范。目前,共检查疾控中心92家次,接种点863家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20余项。三是加大惩违治乱。全年检查药械经营企业1774家次,使用单位2869家次,抽检医用口罩、检测试剂等24批次,查获涉械案件145件,没收违法所得1.58万元,罚款154.48万元。年末,以交叉飞检方式检查全州136家药店,督促74家药店整改140个防控存在问题,并立案查处1家。

据悉,2021年,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药品零售企业推行了电子处方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处方药销售服务和管理新模式,破解处方药销售监管难题,规范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类药品实施实名登记销售管理。目前正在代州政府制定《凉山州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建立健全药品(含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记者:杨秀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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